瑞士修订《食品接触材料与制品条例》,将于8月1日起正式生效

  • 日期:202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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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杭州瑞欧科技有限公司https://www.reach24h.com/food-contact-material/industry-news/switzerland-fcm-update

  近日,瑞士联邦食品安全与兽医局发布了AS 2026 374号修订案,对瑞士《食品接触材料与制品条例》进行了重要修订。修订将于2026年8月1日正式生效。

  背景与概况

  瑞士虽然不是欧盟成员国,但其《食品接触材料与制品条例》中的许多要求与欧盟法规保持高度协调。

  2026年2月,欧盟塑料法规Regulation (EU) 10/2011中的授权物质名单进行了增补和修订,为了与欧盟法规保持一致,瑞士的塑料清单中也在此次同步做了增补和修订。

  对于双酚A及其类似物,也强调了必须符合欧盟(EU) 2024/3190中的法规限制要求。

  此外,本次修订还对奶酪模拟物的选择、迁移量合规性判定、再生塑料回收质保体系等提出了新的要求。

  核心修订内容

  1. 更新塑料允许使用物质清单

  1.1 新增授权物质及其限制条件

  1.2 物质名称和使用限制修订

  2.印刷油墨清单修订

  参照塑料清单,将编号4658的化学品名称修订为氧化的胺基二-C14-C20-烷基,源自氢化牛脂。

  3.奶酪模拟物选择

  精确细化了不同品类奶酪(如新鲜软奶酪、切片熟奶酪、油浸或水浸奶酪等)在进行测试时应选用的食品模拟物(A、B、C、D1、D2、E)。

  4. 塑料食品接触材料迁移量合规性判定

  详细规范了基于测量不确定度评估特定迁移量(SML)合规性的统计学公式与分析方法性能标准。

  同时,为重复使用制品提出了必须连续进行三轮迁移测试且迁移量不得递增的“稳定性”要求。

  5. 规范再生塑料回收质保体系

  明确规定塑料回收工厂必须实施书面的质量保证系统,并包含质量策略手册、输入输出原料控制、关键控制点等要素,且必须实施批次评估放行决策。

  6.涂层的特殊要求

  严格限制双酚A(BPA)的使用:双酚A(CAS号 80-05-7)及其盐类的使用,必须严格符合欧盟(EU) 2024/3190的相关管控规定。

  明确“无BPA”的检测门槛:若要验证产品中是否“不含BPA”,必须采用提取法进行检测,且该分析方法的检出限必须达到1 μg/kg。

  界定“有害双酚类物质”的分类范围:法规明确定义了“有害双酚或其衍生物”,即指根据瑞士《化学品条例》(ChemV)分类属于 1A 或 1B 类致突变、致癌、生殖毒性、或 1 类人体健康内分泌干扰物的双酚类及其衍生物。

  协同管控其他有害双酚类物质:除BPA外,上述被定义为“有害”的其他双酚类或其衍生物的使用,同样必须严格遵守欧盟 (EU) 2024/3190法规对应的限制。

  提醒相关企业

  本次修订将于2026年8月1日正式生效。为了降低行业震荡,瑞士官方设置了1年的过渡期:不符合本次新规的普通制品可继续进口和销售至 2027年8月1日;此外,对于不符合以往修订案要求的产品,法规中也给出了过渡期说明,具体为:

  建议相关企业应紧密关注这一系列时间节点,合理安排产品调整与上市计划,以确保在瑞士及欧洲市场的合规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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