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电子商务司负责人解读《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日期: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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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电子商务司

近日,商务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等5部门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商务部电子商务司负责人就《意见》进行了解读。

一、《意见》出台背景

电子商务根植于实体经济、成长于实体经济,既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也是赋能实体经济的重要抓手。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是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初心使命和应有之义。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蓬勃发展,已连续13年成为全球最大网络零售市场,覆盖国内2600万商家,服务全球32亿消费者,线上线下加速融合,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日益彰显。2025年主要电商平台研发强度超8%,我国云计算、大数据服务收入增长13.6%,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农产品网零额增长9.9%,“电商+产业带”超2000个,赋能产业转型升级;36个“丝路电商”伙伴国遍布全球五大洲,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占货物进出口比重超6%,开放合作持续深化;带动就业规模增至7900万,快递业务量增长13.6%,辐射效应更加显著。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扩大电子商务制度型开放等重要部署,激发电子商务内生动力、创新潜力、开放活力,助力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意见》,并于近日正式印发实施。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统筹促进与规范、效率与公平、活力与秩序,提出5方面16条举措,构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框架体系。

一是着力赋能增效,提出助力中小企业转型、深化农村电商、培育产业电商3条举措,发挥电商优势助力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

二是加强创新引领,提出加快技术创新应用、大力发展品质消费、积极打造融合载体3条举措,深化线上线下融合,助力实现更高水平供需动态平衡。

三是推进高水平开放,提出推进跨境电商、拓展“丝路电商”、加快制度型开放、推动规则衔接4条举措,共建共享中国电子商务大市场。

四是营造良好生态,提出压实平台责任、加强常态化监管、指导合规出海3条举措,推动生态各方共赢发展。

五是加强支撑保障,提出优化金融产品供给、激活数据要素价值、加强人才精准培养3条举措,持续夯实电子商务发展基础。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策落实,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实体、赋能产业、造福民生、惠及全球,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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