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更新加工食品标签上的营养信息规定

  • 日期:2026.07.07
  • 浏览: 6次
  •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2026年6月17日,印度尼西亚食药局发布2026年第10号公告,更新加工食品标签上的营养信息规定,自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如下:

  (1)生产或销售加工食品的经营主体须在标签上标注“ING”字样(ING:营养成分信息),作为更健康的食品标志;“ING”字样标注不适用于研磨咖啡、速溶咖啡、脱咖啡因咖啡、咖啡豆、干茶、瓶装饮用水、苏打水、草药、香料、五香粉、黑蒜、食醋、酵母和食品添加剂;禁止在酒精饮料标签上标注营养成分信息(ING);

  (2)标注营养成分信息的程序。以表格形式标注;要包含以下信息:份量;每包装份数;营养成分和非营养成分的种类;营养素和非营养素含量;

  (3)营养素含量表,必须有政府实验室或其他经认可的实验室根据法定规定出具的营养素或非营养素分析结果作为佐证;

  (4)营养成分声称的含量包括:脂肪酸含量(单不饱和脂肪酸;多不饱和脂肪酸;以及胆固醇,反式脂肪酸含量);

  (5)营养成分及非营养成分含量标准:除总能量、总脂肪、胆固醇、反式脂肪、饱和脂肪、总糖和盐以外的营养素和非营养素的分析结果至少达到营养成分表中所列值的80%;反式脂肪形式的营养物质分析结果不得超过表中规定的值;

  (6)过渡期。自条例颁布之日起24个月。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jdih.pom.go.id/download/rule/1758/10/2026/Peraturan%20Badan%20Pengawas%20Obat%20dan%20Makanan%20Nomor%2010%20Tahun%202026%20tentang%20Informasi%20Nilai%20Gizi%20pada%20Label%20Pangan%20Olahan

安徽省进出口商会网免责声明:

安徽省进出口商会网站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贸易、投资、法律等专业建议。

1.网站部分信息来源于政府公开平台、行业媒体及第三方公开等渠道,本商会不对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做保证。

2.本商会链接指向第三方网站,仅为方便用户查阅。本商会不对第三方网站的信息、产品、服务承担任何责任,访问第三方网站风险由用户自行承担。

3.刊载的会员企业资料、企业介绍等内容,由会员企业自行提供,本站仅做信息展示,不担保企业资质、履约能力等,任何单位与会员开展商务合作前,请自行核实对方主体信息,合作产生的纠纷本商会不承担法律责任。

4.如需转载本站原创内容,请注明来源。如发现侵权内容,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访问本网站的用户,即表示已阅读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全部内容。

电话

留言!

留言!

微信公众号